「公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及解釋

2019-11-07

刑法第234條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為刑法的公然猥褻罪。

而公然猥褻罪要注意的就是四個部分:「公然」、「猥褻」、「故意」、「意圖」,如果瞭解上面四個要件的解釋,就可以掌握公然猥褻罪囉。

客觀構成要件-公然

「公然」係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狀態。而所謂多數人,係包括特定之多數人在內,至其人數應視立法意旨及實際情形是否達到公然程度而定。

其實我們不應該拘泥人數只要是「三人以上」,就叫作多數人、稱作公然,還是要看在什麼場所、有沒有對公共利益、善良風俗造成危害。例如Motel有五個人一起開房間,四個人做那檔事、一個人當在場旁觀者,雖然做那檔事的人已超過三人了,他們也有要讓旁觀者看的意思,但這種私密場所的猥褻行為,是不會對外造成危害的,所以並不會成立公然猥褻罪。

客觀構成要件-猥褻

「猥褻行為」係指一切違反性行為之隱密原則及一切足以挑逗他人之性慾或滿足自己之性慾或使一般人產生羞恥感或厭惡感之有傷風化行為,不以接觸他人身體為必要,而通說認為這邊的猥褻行為限於身體動作,不包含言語。

關於猥褻行為常有個誤區,就是誤以為必須挑起他人性慾、滿足自己性慾(就是跟性慾有關)才屬於猥褻。但本罪保護的是善良風俗,假若一個肥宅赤身裸體到車站逛大街,旁人看到不會被挑起性慾,只會覺得噁心,難道就不成立公然猥褻罪了嗎?當然不可能讓這種情形發生,所以就算不引起性慾,只要他人會產生跟性有關的厭惡感和羞恥感,也包含在內

主觀構成要件-故意

行為人對於猥褻事實、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情狀有所認識,並且進而決意為之。此外,對於猥褻事實的認識,必須有與「性」方面有關的聯想才可以。

主觀構成要件-意圖供人觀覽

88年修正刑法時,增加了「供人觀覽之意圖」要件,用以限縮處罰的範圍。如果行為人並無供人觀看的意圖,並不會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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