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每年享有7天有薪事假權利

2021-02-27

有事需要親自處理時,可跟雇主請事假,公務員、勞工均有事假的權利,不過公務員和勞工的事假規定略有不同,例如事假期間的薪資,以及每天得請事假的天數。

請事假期間是否有薪資?

公務員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依此規定可知,公務員每天請事假在7天的範圍內,仍有薪水,不會扣除當日薪資。不過機關仍有准駁事假之權。

第一年的菜鳥公務員,沒有特休假,除了加班補休外,只剩事假可以請了,雖然事假可能會影響考績,但菜鳥公務員第一年考績幾乎都是吃乙,所以真非請假不可時,亦可請事假,況且也有薪水領。

勞工

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而勞工部分,依規定,事假期間則是沒有工資的,除非佛心老闆願意給薪,那才另當別論。

請事假的天數

公務員得請事假的天數,僅規定每年7日以上之事假無法給薪,但並無事假天數之上限。而勞工部分,則已明確規定每年不得超過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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