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法律-外牆架設廣告看板的相關問題

2020-01-02

不少大樓的外牆可看到大帆布廣告,或是醒目的招牌,若是車流人流多的地方,這種廣告外快收入也是十分可觀,不過公寓大廈的事項多半涉及到眾人之事,非一人所能決定,公寓大廈要在外牆架設廣告,社區內部應如何處理?流程為何?

公寓大廈外牆可否架設廣告看板?

目前政府對於廣告物的法規,並沒有禁止公寓大廈外牆張貼或架設廣告。

所以社區想要出租外牆架廣告賺錢是可以的,但外牆是屬於「共用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依上開規定,若公寓大廈規約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者,才能在外牆架廣告,非私人所能擅自決定,也不是管委會能單獨決定的(除非規約授權管委會可自行決定)

未經同意擅自在外牆架廣告,如何請求拆除

承前所述,公寓大廈外牆屬於共同部分,意即係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則擅自在外牆架設廣告物者,就是侵害了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外牆的所有權,任一區分所有權人即可向法院訴請拆除,並請求返還相尚於廣告收益之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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