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的學位可以放棄嗎?

2020-07-26
高雄市議員李眉蓁被踢爆碩士論文抄襲,證據確鑿也無法再凹了,為了止血宣布放棄碩士學位。

不過討厭她的人,當然不會因此放手,繼續嘲諷沒有放棄學位這件事,只能說可憐哪……不過可以思考的是,究竟有沒有放棄學位這回事?

學位是具有財產價值的「物」嗎?

大部分的論點都是以學位授與法並沒有自行放棄學位的規定,只有學校能撤銷學位,所以李眉蓁放棄學位是無意義的。

不過,一個東西能不能放棄,若一定要法規規定可以放棄才能放棄,也與社會觀念不符。例如法規沒規定人民可以主動放棄投票權,但人民不去投票,就是放棄投票權的展現了。

其實,究竟可不可以放棄學位,要從法律性質來看。學位是一種「物」嗎?物的所有權人可以拋棄其所有權。不過學位並不是物,因為學位無法轉讓,也無法衡量財產上價值,其性質更像是一個「資格」、「頭銜」,在法律概念上,資格、頭銜並沒有自主放棄的概念,頂多是本人「不行使」而已,所以李眉蓁雖然做出了放棄學位的意思表示,但其碩士資格也不會因此廢掉,只是李眉蓁不拿碩士頭銜來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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