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idcc面紗,卡神楊蕙如侮辱公署起訴,刑責如何?

2019-12-02

間接導致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自殺的idcc在PTT帶風向事件,臺北地檢署調查後,查出idcc帳號是卡神楊蕙如持有,也查出另一人士蔡福明也涉案,認為楊蕙如操控網軍帶風向,以侮辱公務員、侮辱公署罪起訴楊蕙如。

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之刑度

刑法第140條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由此可知,本罪之刑度很輕,最重也只能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加上易科罰金的機會很大,要被關進大牢是難上加難的,與網軍的獲利相較,難有嚇阻的效果。

網路帶風向違法嗎?

本案會被起訴,事實上跟網軍、帶風向無關,而是idcc的貼文提到大阪辦事處爛到該死、垃圾老油條、黨國餘孽等侮辱性的文字,所以才被起訴。

如果只是單純找網字帶風向,沒有侮辱的文字,就很難觸犯什麼罰則。至於誹謗可不可以成立呢?事實上也有難度,對於公務員、公署的服務態度、政策是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不會成立犯罪。

而造謠也未必會觸法,從去年大學生散布大阪辦事處謠言一事,法院裁定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案例中,就知道了,以現行法規,網路帶風向之行為,是很難加以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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