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繕本需要附證物嗎?

2020-10-16

關於支付命令,係指得為金錢請求、或易為金錢請求者,得向法院聲請核發命債務人給付之命令,即為所謂的支付命令。

聲請支付命令,需要以「書面」向法院提出聲請(管轄法院為債務人所在地法院),同時也應檢附釋明債權存在之證據供法院形式審查,除了提供給法院的正本外,另須提供繕本,繕本要幾份?各個法院不一,例如臺中地方需要至少繕本6份(每增加一名債務人,就需再多1份)、但有的法院可能只要3~4份,所以可以事先詢問法院訴訟輔導科加以確認。

繕本不需要附證物,只要正本有附即可,故繕本就單純是「支付命令聲請狀」的影本而已,按照法院指定的繕本份數一併向法院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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