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判決書艱澀難讀?判決書的重點怎麼看?

2020-09-19

近10年來,法院判決已經日漸通俗化了,一般受過國民教育的民眾,仔細看完整份判決書後,應該可以理解法官的判決理由。但要完全瞭解其內容,還是建議諮詢法律專業人士,才不會不慎損及權益喔(尤其是不服判決想上訴的時候)。

而不少關於司法判決才會用到的詞語,若能少用,其實可以用更白語的字詞,例如「矧、失所附麗、尚難謂非無疑、應屬非虛、揆諸、伊、綦詳...」等等,對一般人來說就會一時無法理解。

判決書的架構及閱讀重點

以民事訴訟判決書的結構為例,分別為:

  1. 判決主文。
  2. 原告主張。
  3. 被告答辯。
  4. 法官得心證之理由。

其中最重要的是判決主文,所謂判決主文,就是本件判決的結果,例如原告之訴駁回,就是原告全部敗訴,訴訟不被法官准許;若是被告應○○○○,意即被告應付錢、或為或不為某特定義務,代表原告至少獲得一部分勝訴。

至於原告主張、被告答辯的部分,是法官把兩造的主張重點大致抄一遍,這部分並不是很重要,因為只是判決書先記上雙方的主張而已(不是法官的見解喔),但會占去不少篇符,加上民眾按順序閱讀會先看到這個段落,所以常常會有民眾誤解這是法官的判決理由,但其實不是。

最後則是「得心證之理由」,這是法官對於判決結果的說明,是僅次於主文的部分,在這邊可以知道法官認事用法、證據取捨、自由心證的依據及理由。而不服原判決要上訴時,找出判決理由的瑕疵之處,也是重要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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