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群組分享A片,成立散布猥褻物品罪嗎?

2019-05-11

男生加入幾個A片Line群組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家在裡面互相分享謎片,讓男生增加精神食糧,但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分享A片到Line群組,是屬於散布行為嗎?是否觸法?

傳統對於散布的定義

刑法教課書上,所謂「散布」係指對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為散發分布之行為,而Line群組裡有多數人,把A片分享給群組內的成員,可符合散布的要件。

司法院釋字第407、617號解釋,將猥褻物品分為「硬蕊」、「軟蕊」二種,硬蕊就是含有性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內容的猥褻物品,此類硬蕊猥褻物一律不得散布(但司法權的大法官為什麼有這種權力做分類,也是奇怪的事情)。而軟蕊則是硬蕊以外,足以引發他人性慾、刺激性慾等含有性意涵的物品,如果在散布前,已採取適當隔離措施,即不成立本罪,例如加封套、標註18禁、設定觀看密碼等皆屬之。

Line群組分享A片,不成立散布猥褻物品罪 

我國刑法充斥遷臺前就制定、到現在都還沒修正過構成要件的老舊條文,散布猥褻物品罪就是其中之一,過去立法時,根本未想到現在散布物品是如此的便,而過去要散布猥褻物品,需自行印製(在二、三十年以前,不但無手機、印表機也不普及),並不容易,但現在網路如此方便,散布的動作只要動根手指。且民風也開放許多,已使散布猥褻物品罪過易成立,在修法前,宜限制本罪的成立。

所以參酌大法官407、617解釋的意旨,Line群組是一個封閉的群體,不像一般開放式網頁,任何人都可以進入瀏覽,已足以認為採取適當的隔離措施,畢竟未受邀請,是無法進入A片分享Line群的,把A片分享給Line群組的朋友,並不會對群組外的社會善良風氣(現在的時代其實這種理由已顯得可笑)造成侵害,所以應不成立散播猥褻物品罪。

散布猥褻物品罪的問題

其實從法條來看,單純散布猥褻的「文字」,也是犯罪的態樣之一,例如PTT的西斯(sex)板,網友貼文時所附的照片,都一定要打碼或遮三點,就是要避免不小心成立本罪,但其實只要是猥褻文字就符合法條的構成要件了,但現在討論性已經不是禁忌,刑法仍保留如此嚴苛的限制,加上本罪還是公訴罪,顯得過時又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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