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車
0
0 TWD

本站以簡單清楚的方式,聚焦實務上常見的法律問題,致力於將複雜法律化為清楚可行的解方,如同律師面對當事人時,迅速釐清重點、指引正確方向。李郁霆律師主要服務臺中市區,蔡如媚律師主要服務臺中海線,提供在地、即時的法律協助,陪你在複雜的法律世界中找到方向與安心的解決途徑。

為強化對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保障,政府自115年7月1日起,正式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死亡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由新臺幣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然而,若受害人在115年7月1日前發生車禍,經長時間救治後,於115年7月1日後不幸因傷死亡,這時的強制險死亡給付究竟應該適用舊制的200萬元,還是新制的300萬元?
當親人遭遇嚴重車禍,在經歷長時間住院治療後不幸離世,家屬不僅承受天人永隔的悲痛,面對龐大的醫療與生活變故,更常面臨法律上的求償困惑。此時,家屬心中往往會浮現兩個關鍵問題:「被害人生前因傷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繼承人可以向加害人索賠嗎?」以及「被告可以抗辯說『因為住院期間沒花到日常開銷』,而要求從薪資中扣除必要生活費用嗎?」
在商業籌設與組織規劃時,創業團隊常面臨選擇「有限公司」或「有限合夥」的抉擇;而在實務運作上,有限公司因股東人數通常較少,往往帶有強烈的人合色彩與合夥關係。這兩種組織在法律性質、成員責任與出資轉讓上有何顯著差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