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也能請律師,透過法扶來幫忙
有些人遇到法律問題時,會擔心「沒有錢,請不起律師」,最後選擇放棄爭取自己的權益。其實,司法院捐助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專門幫助經濟弱勢的人,讓大家在法律上也能獲得公平對待。
如果您在閱讀本網站的文章時,覺得李郁霆律師或蔡如媚律師專業可靠,想要由我們協助處理案件,但因為經濟狀況不佳、暫時無法負擔律師費用,其實仍有一條合法可行的途徑:您可以透過法扶基金會申請扶助,並在申請過程中指定李郁霆律師或蔡如媚律師。
這樣一來:您不必自行支付律師費用,但案件仍能由您信任的律師處理,法扶會支付律師薄酬以支應辦理案件的成本,這不是免費諮詢,而是制度保障您能以低負擔獲得專業的協助。
誰可以申請法扶?
只要您的經濟狀況符合標準(例如收入、財產不足以支付訴訟或律師費用),就可以向法扶提出申請。
常見的情況包括:
原住民。
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特殊境遇家庭。
因心智缺陷而無法自己為陳述者。
涉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如販賣毒品、槍砲條例等),於偵查中初次詢(訊)問、法院審判中無律師辯護。
雖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但符合下表的經濟能力審查標準。
法扶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並不複雜,大致如下,亦可參考法扶基金會的網頁的詳細流程說明:
預約申請審查時間
法律扶助需要審查,且採取預約制,民眾可使用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向就近的法扶分會提出預約:
- 線上預約:使用法扶的「線上預約系統」立即預約,選擇要預約的時段。
- 電話預約:撥打法扶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市話直接撥;手機請加02)。轉3與就近分會聯絡預約申請審查時間。
準備應備文件
- 身分證件。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3 個月內)。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若適用)。
- 若無上述證明,需提供全戶財產資料與綜合所得稅單據。
- 若案件已在進行中,請攜帶相關案件資料。
到場審查與面談
依照預約的時間,抵達法扶分會進行審查面談:
- 現場填寫申請書,由櫃台人員協助初步建檔。
- 進入審查室與審查委員面談,說明案件內容。
- 如果想要指定律師(如李郁霆律師、蔡如媚律師),須在此時提出,或在得知審查結果時告知承辦人。
面談完畢即可離開,等候法扶審查結果的通知。
審查結果通知
大約3至5個工作天內,會收到法扶的電話通知,告知審查結果,並發正式書面通知,如果符合申請資格,請求的事項是有道理的,原則上法扶均會准許扶助。
如果遲遲未收到通知,可以打電話洽詢申請分會。
執行扶助階段
若通過審查,法扶也會通知律師是否同意接案,律師同意承辦案件後,會主動聯絡您面談,討論案件策略,開始處理案件,且不會跟您收取費用。
但律師處理案件,也需要您配合律師辦理案件所需作業,儘速與扶助律師洽談案情及簽署文件,例如不配合,法扶會可以終止扶助。
小結及提醒
若您正在面臨訴訟壓力,但又因經濟弱勢而遲遲不敢找律師,不妨考慮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制度,申請扶助並指定李郁霆律師或蔡如媚律師。這樣您就能安心由專業律師處理案件,並且不用擔心費用問題。
以下是李郁霆律師、蔡如媚律師可承接的法扶案件類型,請您直接向法扶基金會提出申請,不需事先聯絡我們,若法扶審查通過,律師會主動跟您聯繫:
李郁霆律師
- 案件所在院檢:苗栗、臺中、彰化。
- 案件類型:民事、刑事、行政等訴訟(不含家事、勞動、消費者債務清理)。
蔡如媚律師
- 案件所在院檢:臺中。
- 案件類型:民事、刑事、行政、家事等訴訟(不含勞動、消費者債務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