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發卡銀行與消費者間的法律關係

2020-07-24

在消費者與發卡銀行之間:信用卡契約之性質屬具有委任及消費借貸關係之混合契約,但整個信用卡交易過程,並不只有消費者和發卡銀行而已。

消費者到店家消費刷卡後,就先取得商品,因為消費者和發卡銀行間有一個「委任」關係,委任什麼事情呢?就是請發卡機構先代為處理跟店家的付款事宜(發卡銀行先把這筆費用墊付給店家),然後發卡銀行再向消費者請款。

而這種關係也帶有「借貸」的性質,所以才會說這是「委任」和「借貸」的混合契約。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我們預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