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事案件在法院,親職教育課程不參加會怎樣?

2019-12-20

有關未成年子女親權、扶養或家庭暴力之家事案件,法院收案後,目前幾乎都會先通知父母參加法院舉辦之「親職教育課程」,而且是法院依職權要求父母參加,時間多半安排在調解、開庭之前,且不止一次(初階及進階課程),不過這些上課時間都是上班日,如果父母有工作的話就必須請假,所以父母對於這類課程的參與意願較低。要去嗎?如果不去的話,對案件會有什麼影響?

參加親職教育課程,可增進對於親子事件的理解、多些包容、幫自己解決問題

許多父母出於對於法律的誤解,或對於家庭情感的培養有不正確的認識,或是講更直接的,「不知道法官重視的是什麼」,但父母通常缺乏這方面的知識,所以參加法院舉辦的親職教育課程,對於父母是有收獲的,增進對親職功能的認識,亦可有效減低家庭的衝突,而且是免費的,所以千萬不要覺得自己犯了錯才要上課

不參加親職教育課程會有什麼影響?

目前並無法律依據要求父母強制參加親職教育課程,所以不去的課,法院也不能處以罰鍰、也不能強制上課。

沒有去上課,法院的法官是知道的,有些法官會要求當事人上完課後才開庭,因為當事人若無正確的認知(或許也可以解讀為法院希望父母知道遊戲規則再來),對於子女的利益是有所危害的。

而此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親職教育課程,也較易被法院認定為非善意的父母,對於爭取監護權方面,會有不利的影響(對小孩有益的課程,為什麼不參加?真的重視小孩嗎?),所以律師還是建議當事人要參加課程,如果因為要事而不能參加,也請具狀向法院請假、請法院安排其他梯次的課程,切勿直接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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