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勞務股東出資比例上限為何?

2019-06-19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係指指股東人數不超過五十人,並於章程定有股份轉讓限制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除了出資現金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但依公司法第356條之3第2項規定,勞務出資有比例的限制,比例則由經濟部另外公告之。

依經濟部108年6月4日經商字第10802409490號公告,勞務出資比例上限如下:

  • 實收資本額未達3000萬元部分
    勞務抵充出資之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該部分股份總數2分之1
  • 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部分
    勞務抵充出資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該部分股份總數4分之1

由經濟部公告可知,勞務出資的價值不易換算,若容許勞務出資比例占資本額過高,有違反資本充實原則之虞,故規定實收資本額越高者,勞務出資之比例亦應有所限制,所以用3000萬元為分界點,未達3000萬元部分可達2分之1,以上部分就只可達4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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