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推出「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補助對象有三類,分別是「單身青年
」、「2 年內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申請資格及條件為何呢?依三個類別依序為您說明:
單身青年
年齡
20 至 40 歲之青年
財產限制(同時具備)
(1)無自有住宅。
(2)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 2.5 倍以下。【參文末註解】
租屋地與戶籍地(符合其一)
(1)戶籍地應與租屋處位同一縣市。
(2)戶籍地與租屋處不同縣市,但係因工作原因所致。
補貼金額(每月)
(1)臺北市:4000元。
(2)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3200元。
(3)其他縣市:2600元。
補貼期間
最長一年。
二年內新婚家庭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各縣市計算基準(108年版)
- 臺北市:4 萬 1,450 元。
- 新北市:3 萬 6,665 元。
- 桃園市:3 萬 6,445 元。
- 臺中市:3萬 4,533 元。
- 高雄市:3萬 2,748 元。
- 金門縣、連江縣:2 萬 7,838 元。
- 臺南市、其他縣市:3 萬 970 元。
結語
本次補助計畫預算僅編列2萬4千戶,僧多粥少,所以可以開始申請時,有興趣的民眾務必第一時間提出申請,否則就只能向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