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調整資訊5/18版】疫情惡化,法院、地檢開庭還要去嗎?

2021-05-17

目前各級法院、檢察署因應疫情,庭期調整相關措施供參,不過仍有可能隨疫情發展而調整,民眾可於原定庭期前致電詢問法院、檢察署是否開庭:

法院部分

全國各級法院,除了具有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外,均暫緩開庭至110年5月28日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之「親職教育課程」,暫時停止至110年6月30日;家事調解,暫時停止至110年5月31日。 

檢察署部分

宣布停止開庭至110年5月28日止者

臺北、新北、士林、桃園、基隆、宜蘭、彰化、雲林、嘉義、花蓮、高雄、橋頭、澎湖地檢署取消開庭與到案執行

宣布停止至110年5月31日止者

新竹、苗栗、臺中、屏東、臺東地檢署取消開庭與到案執行


法院庭期調整訊息,可觀注司法院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