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也要依序排隊?法院分配執行金錢的順序

2021-01-03

強制執行歷經查封、拍賣等艱辛程序後,等到法院要分配執行所得金錢時,各個債權人也是有分錢的先後順序的。所以當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所有債權人時,各債權人是否具有「優先」債權,就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了,當你有優先債權,就能搶在別的債權人前面先分錢,而其他債權人就只能撿你吃剩的了。

法院分配執行所得的順序

強制執行法第38條規定:「參與分配之債權人,除依法優先受償者外,應按其債權額數平均分配。」即揭示了債權人有優先、劣後之分。

  1. 第一順位
    法院執行費。(依據:強制執行法第29條
  2. 第二順位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依據:稅捐稽徵法第6條第2項) 
  3. 第三順位
    抵押權,按抵押權之登記順序依序受償,順序在前者優先。(依據:民法第874條
    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勞工之「6個月內工資」、「退休金」、「資遺費」債權,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8條
  4. 第四順位
    依關稅法應繳或補繳之關稅、滯納金、滯報費、利息、罰鍰及追繳之貨價、處理變賣或銷毀貨物所需費用,而無變賣價款可供扣除或扣除不足者(以在處理前通知納稅義務人者為限)。(依據:關稅法第95條4項
    其他稅捐(依據:稅捐稽徵法第6條第1項)。

  5. 第五順位
    普通債權

一些可以注意的小細節

勞工債權都優先嗎?

關於勞工對雇主優先債權的部分,僅限於「6個月範圍的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而且勞工上開債權,係因雇主「歇業」、「清算」或「破產」所致才行,所以大部分的勞資爭議債權,是沒有優先分配權的(歇業、清算、破產的案件量比較少)

罰鍰有優先嗎?

關於政府債權部分,「稅捐」有優先權,但「罰鍰」僅限於依關稅法裁處者,才有優先權,一般行政罰鍰的位階等於普通債權,並沒有分配的優先權。

稅捐雖有優先,但依種類次序不同

而稅捐優先權部分,僅有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才優先於抵押權,其他種類稅捐的順位是次於抵押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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