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同共有的土地,可以移轉嗎?

2023-10-22

甲、乙、丙三人繼承到父親的一筆土地,因三人尚無分割共識,故登記為甲、乙、丙三人公同共有,而此筆公同共有的土地,可以直接將其所有權移轉給他人嗎?

公同共有「物」的處分,有條件允許

公同共有動產之處分,應得全體同意

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公同共有不動產之處分,得多數決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第4項、第5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

僅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可依前揭法條辦理,仍不得處分潛在應有部分

在公同共有關係中,在符合民法第828條第2項或土地法第34條之1的情形下,可以處分整個公同共有「物」。但在公同共有關係終止前,各公同共有人仍不得處分其潛在的應有部分。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我們預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