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因為員工染疫,就直接開除嗎?

2021-08-21

PTT勇者「 b174040406」接連報館長陳之漢的料,比如商品貼牌加價賣、片面減少員工薪資、違法資遣等,更公布一則「員工只要染疫(COVID-19)就直接開除」 的錄音,而館長在直播在似乎不否認錄音的真實性,只是認為:「保護自己、保護家人、保護同事,我哪裡有錯?」

不可以因為員工染疫就開除

員工罹患傳染病是否可以直接解僱,遍尋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等雇主單方開除員工的規定,並無「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的規定存在。

反而是當雇主對於染疫勞工未禁止其上班,導致其他勞工有受傳染之虞時,其他勞工可以單方面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保護自己、家人、同事當然沒有錯,但因為這個原因就開除員工就是錯誤的,現在隔離機制已屬十分完善,員工被發現染疫時,就會立即進行隔離,且新冠肺炎多半屬於輕症,經休養後即會康復,而員工染疫、休養而須請假,亦為正當之事由,故雇主顯然是不能因染疫而開除員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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