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未滿5人,雇主需要提繳勞工退休金嗎?

2021-11-01

僱用員工未滿5人之雇主,可以免為員工勞保勞工保險,這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常識。但常有人把「勞工保險」跟「勞工退休金」搞混了,誤以為僱用員工未滿5人時,也免為勞工提繳6%勞工退休金,而不慎受罰。

只要有僱傭事實,雇就應為勞工提繳勞工退休金,不受僱用人數影響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14條之規定,不論僱用員工人數多少,僱主都有為員工按月提繳工資6%勞工退休金之義務。所以微型事業的負責人,雖然僱用員工未滿5人,可以不用為員工投保勞保,但勞退的提繳還是要做的,且就業保險也為投保,因為後面這兩種給付並沒有僱用人員的限制。

若僱主未為提繳、或未足額提繳,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最多可處罰欠繳金額之1倍罰鍰:「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完繳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一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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