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是否屬於「公眾」場合,播放音樂、影片是否要取得授權?

2025-11-09

阿德和小雅即將舉辦婚禮,阿德花了好幾個晚上親自剪輯一段成長影片,搭配兩人最喜歡的流行歌曲,準備在婚宴上播放,與親友分享他們的故事。另一方面,小雅希望婚禮更有氣氛,也安排了現場樂團演奏。就在準備過程中,阿德突然想到:「婚禮上播放音樂和影片,或請樂團演奏,會不會涉及著作權問題?需不需要申請授權?」

婚禮上使用音樂或影片是否須授權,需先分辨「行為人」是誰

情況一:婚禮主人自行播放(通常不需授權)

若播放音樂、影片或剪輯成長影片的是婚禮主人本人,通常不需取得授權,原因如下:

  1. 賓客多屬「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構成著作權法上的「公眾」,因此不屬公開演出或公開上映。即便使用餐廳提供的設備播放,仍屬免授權情形。
  2. 剪輯影片涉及重製、改作時,仍可能符合合理使用,著作權法第51條規定:「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若新人自行製作婚禮影片,僅供婚宴播放,通常具有合理使用主張空間。

情況二:由業者提供播放或演出服務(原則上需授權)

若播放或演出行為是由 業者提供,例如:

  1. 餐廳負責播放背景音樂或影片。
  2. 婚禮樂團演奏歌曲。
  3. 婚禮公司協助剪輯、播放影片。

則賓客對於業者而言,不屬其家庭成員或正常社交範圍,會構成:

  1. 公開演出(如樂團演奏)。
  2. 公開上映(如業者播放影片)。

因此原則上需取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才能為之。

此外,若婚禮公司為新人剪接歌曲或影片,其行為涉及:

  1. 重製。
  2. 改作。

且具營利性質,依著作權法第51條,通常不屬於合理使用。

結論

婚禮主人自行播放:通常不需要取得授權 ,屬於家庭與正常社交範圍的使用。

業者播放或演出(餐廳、婚禮公司、樂團):因為屬於營利行為,則需格外留意著作權問題。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我們預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