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54告網友肉搜,弊遠大於利

2020-03-18
案54確診個案,據指揮中心稱案54先去泰國後再去日本北海道玩,而回國後數日後感到不適就醫確診。而網路和新聞亦報導稱案54不聽親友勸阻,又騙公司是去日月潭玩、沒有要出國,現在又害公司無法營業至少14天,引來網友撻伐和肉搜。
而現在網路上又傳出案54對於被肉搜很不爽,揚言要提告網友違反個資法。假設傳言為真,案54告得成嗎?提告會比較好嗎?

人肉搜索該注意什麼?

人肉搜索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不會違反個資法:

  1. 不可非法駭入他人電腦、網路。
  2. 注意蒐集的特定目的,至少要和公益性扯得上邊。
  3. 只要是網路上看得到的,蒐集就不違反個資法。(個人資料取自一般可得之來源)
  4. 肉搜到的資料還是不可以隨便亂用。
  5. 不要情緒性亂罵人。

案54係新冠肺炎確診病患,也算是半個公眾人物,對於民眾的評論,有較高的容忍義務。

而網友將上網蒐集來的資料整理公開,若是合理評論案54行為,應不違反個資法,但仍應避免無必要的謾罵。

提告反而揭露自己的身分和行為

整體來說,案54要提告網友未必有勝算。再者,案54提告時,一定會在訴訟中表面自己身分,法院又是公開審理,就等於揭露自己的姓名和行為。

那這樣不是更讓全台灣知道自己是誰、自己就是案54嗎?那這樣以後找工作不是更困難?訴訟不是萬能,更可能有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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