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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因房屋租賃糾紛向法院提出小額訴訟,請求房東退還押金8萬元。房東認為張小姐欠繳部分水電費,想要提出反訴要求支付3萬元。張小姐心裡想:「小額訴訟能提反訴嗎?反訴金額會有限制嗎?」透過查閱相關法規,張小姐才發現,小額訴訟確實可以提起反訴,但金額限制與程序規定必須注意。
法規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5規定:「當事人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除當事人合意繼續適用小額程序並經法院認為適當者外,僅得於第四百三十六條之八第一項之範圍內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第1項:「關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小額程序。」
實務解析
民事小額訴訟中,當事人原則上可以對對方提出反訴,但反訴的請求金額也應在 10萬元以下,以符合小額訴訟程序。
若反訴金額超過10萬元,必須雙方當事人合意繼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且法院認為適當時,才可例外允許。否則,法院會駁回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