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美容店頂讓後,鍍膜保固與免費洗車還有效嗎?

2026-01-08

阿偉平時愛看汽車評測影片,某位頗有名氣的車媒網紅不僅介紹新車,還親自經營一家汽車美容店,主打高CP值鍍膜服務。阿偉基於對網紅的信任,花了3萬元為愛車做鍍膜,並取得「2年鍍膜保固、保固期間免費洗車」的服務承諾。

沒想到才過半年,阿偉就在社群平台看到該網紅刊登「汽車美容店頂讓」的廣告。阿偉心裡開始不安:「如果店面換人經營,我的鍍膜保固還算數嗎?原本承諾的免費洗車,還能不能繼續用?」

這類情況,在實務上並不少見,關鍵就在於「頂讓」是否構成法律上的營業概括承受。

鍍膜保固與免費洗車,本質上是「契約債務」

汽車美容店提供的鍍膜保固與保固期間免費洗車,並非單純行銷優惠,而是消費者付費後所取得的契約內容之一,具有法律上債務的性質。

只要契約存在,這些售後服務原則上就必須履行,問題只在於——誰來履行?

構成「營業概括承受」時,新經營者要負責

民法第305條規定:「就他人之財產或營業,概括承受其資產及負債者,因對於債權人為承受之通知或公告,而生承擔債務之效力。前項情形,債務人關於到期之債權,自通知或公告時起,未到期之債權,自到期時起,二年以內,與承擔人連帶負其責任。」

若新的經營者並非僅接手店面或設備,而是整體承接原有營業(例如延續店名、服務項目、客戶群、營運模式),實務上即可能構成「營業概括承受」。

在此情形下:

  • 新經營者,原則上需承擔原店對消費者的保固與免費洗車義務。
  • 原經營者,在自通知或公告時起,仍與新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消費者可向其中任一方請求履約。

如果不構成頂讓,消費者只能找原經營者

但並非所有「換人經營」都構成營業概括承受。

常見「不構成頂讓」的情況包括:

  1. 僅出售洗車機、鍍膜設備等「營業生財用具」。
  2. 原店歇業,新經營者另起爐灶。
  3. 未承接原客戶、會員或既有服務承諾。

在此情況下,新店家與舊契約沒有法律關係,消費者只能向原經營者請求履行鍍膜保固與免費洗車承諾。

若是經營不善直接歇業,實務風險極高

更現實的問題是,若原經營者因經營不善直接結束營業,甚至失聯、無資力:

  • 保固履行的可能性將大幅降低。
  • 要求返還價金或損害賠償,往往徒增訴訟成本。

實務上,此類消費糾紛「能判決、卻拿不到錢」的情形並不少見,法律上的權利,未必能換成實際的補償。

實務建議:事前選擇比事後求償更重要

因此,從實務角度來看,消費者應注意:

  • 查詢店家經營年資與風評。
  • 優先選擇長期、穩定經營的業者。
  • 保留契約、保固卡、付款證明。
  • 對「高價服務+長期保固」保持合理風險意識。

與其日後追究法律責任,不如一開始就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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