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經核發支付命令,債權人還能撤回嗎?

2021-05-22

債務人欠錢未給付,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且獲法院准許核發,這時債務人跑出來說自己願意還錢,但條件是債權人必須向法院撤回支付命令,但法院都已經核發支付命令了,還可能撤回嗎?

僅能在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前撤回,若已核發,不得撤回

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通常會像判決書一樣,公布在網路,民眾可以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查到,所以自己欠錢的事情,是可能被他人透過支付命令核發紀錄查詢到的,有點丟臉。

支付命令既然已經核發,不可能要求法院再把已核發的支付命令消滅掉,所以聲請人是無法撤回的,除非法院嗣後發現支付命令違法(不能核發),也是由法院另行撤銷該支付命令。

因為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後,也不會主動去強制執行。所以對債務人來說,只要債權人不持支付命令去聲請強制執行就好了,而債務如果已經清償完畢,也不用怕債權人又去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所以撤不撤回不重要(何況也不能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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