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遺言」分配遺產,沒有法律效力

2022-03-08

年邁的老王重病,知道自己將不久於人世,於是以「錄影」的方式口述自己的遺言,表示自己的遺產要給兒子繼承,向女兒們溫情喊話,希望女兒以後不要分遺產。不久後,老王過世,兒子拿著老王的錄影,請女生拋棄繼承,但遭女生拒絕,老王的遺言有法律效力嗎?

自己的「遺言」並無法律效力,須依民法規定立「遺囑」

對於遺產的分配事宜,若要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必須依民法第1189條以下的規定,以「遺囑」定之,且遺囑的製作過程也要符合法律的程序規定,若有違反,即可能變成無效的遺囑。

而旨例的老王,以口述、錄影的方式陳述自己的「遺言」,不符合遺囑的製作程序,所以沒有法律的效力,只能說是一個自己的期望,所以繼承人可以不遵守老王的遺言,於此情形,老王的遺產就必須依民法「應繼分」進行分配。

遺產是可以規劃的,但必須依照正確的方式、以有法律效力的方式來規劃,可諮詢、委託律師辦理「代筆遺囑」,讓自己的遺產規劃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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