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動漫衣服拍影片上傳Youtube,是否涉及著作權?

2025-07-27

穿著卡通衣服或公司 Logo 拍影片,會不會侵害著作權?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人拍攝 YouTube、TikTok 或 Reels 短影音時,並沒有特別注意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有些人可能穿著某知名卡通人物的圖案衣服,例如皮卡丘、航海王,甚至穿著印有「Google」、「Meta」的公司 T-shirt 拍片。這樣的行為,會不會構成著作權侵害?

衣服上的圖案,是著作嗎?

答案是:是的。

卡通人物的圖案或公司 Logo,原則上都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例如屬於「美術著作」或「圖形著作」。但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圖案本身有無保護,而是你在影片中穿著這件衣服的行為,是否屬於著作的「利用」。

所謂的「利用」,是什麼意思?

《著作權法》第3條、第22條至第29條規定了所謂的「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展示」等等利用行為,也就是只有著作權人或合法授權人,才能進行的行為。

但是,並不是任何出現在鏡頭裡的著作都會構成「利用」行為。

關鍵在於:一般社會觀念是否會認為你是在「利用」這項著作?還是只是它「剛好在那裡」?

實務上怎麼看?社會通念是關鍵

如果你穿著卡通圖案衣服出現在畫面裡,但並沒有特別強調這個圖案,也不是靠這個圖案來吸引觀眾、做宣傳或獲利,那麼依照一般社會觀念,這種情況就不會被認為是在利用該著作。

反過來說,如果你拍片的目的,就是為了介紹這個圖案,甚至加上文字或語音解說,例如:「你看我這件皮卡丘T恤多可愛,點我購買」,那就可能構成利用,需要注意是否有授權。

關於公司Logo呢?

公司發送的贈品衣服(例如印有 Google、Meta、Netflix Logo 的 T-shirt),原則上已經默示同意穿著、展示這個 Logo。你如果只是單純穿著它拍影片、錄 vlog,並不涉及鼓吹販售,也不會讓觀眾誤以為你是代表該公司,基本上也不會構成侵權。

除非你把影片包裝成「本公司與 Google 合作」、「Meta 聯名」這種會引起誤認的情況,那可能不只是著作權問題,還可能涉及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的問題。

結論
  • 穿著帶圖案的衣服拍片,不代表你「利用」了這個圖案。
  • 只要沒有刻意突出圖案、營利使用、誤導觀眾,一般不會構成著作權侵害。
  • 穿公司發的 Logo 衣服拍影片,也通常不會有問題。

著作權法的適用,在很多時候其實回歸常理判斷。一般人看到這支影片,會不會認為「你在用這個圖案做什麼事」?只要不是,法律也不會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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