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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若有不法所得,依法應宣告沒收,如果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法官會將沒收諭知記載於判決主文。例如被告犯詐欺罪,詐騙所得款項20萬元,但遭逮捕時已花用殆盡,法院於是判決沒收犯罪所得20萬元,如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例被告沒工作、名下沒財產,勢必繳不出20萬元,那會導致什麼後果呢?會被關嗎?
犯罪所得沒收、追徵價額不繳納,不會因此被關
奇摩知識加有人對這個問題回答:「可能會被關喔。沒收繳不出來的話要易服勞役每日折算1000元,很類似被關。」但這是錯誤的回答,混淆了「罰金」和「沒收」的區別。
依刑法規定,刑事判決應處罰金,才能用易服勞役來代替,而沒收則無類似規定。而刑事訴訟法第470條規定:「罰金、罰鍰、沒收及沒入之裁判,應依檢察官之命令執行之。但罰金、罰鍰於裁判宣示後,如經受裁判人同意而檢察官不在場者,得由法官當庭指揮執行。前項命令與民事執行名義有同一之效力。罰金及沒收,得就受刑人之遺產執行。」可知沒收之執行,等同民事對於財產債務之執行,若被告名下沒有財產,也僅是執行無結果,國家不得對被告另為監禁之處分,所以不會因此被關。
不過國家也不能永遠放任不管,未來被告名下有財產時,仍然可能被強制執行。且被告入監服刑期間,若親友有寄錢進來、或被告在監獄裡工廠勞動所領到的勞作金,都可能被檢察官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