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轉賣蟑螂藥、代購殺蟲藥,屬違法行為將受罰

2021-08-15

案例1:某甲一次買了很多殺蟲劑,但後來發現用不到這麼多,打算賣掉,於是甲在Yahoo拍賣上轉售殺蟲劑。

案例2:某乙是經營代購,在Facebook代購社團中po出日本蟑螂藥商品圖文介紹,請要買的朋友喊+1,然後再進貨、出貨給訂購者。

一般人不可以張貼環境用藥的廣告

環境用藥第32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
為環境用藥廣告
。」

而違反本條時,依同法第48條規定,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撤掉廣告)。

殺蟲藥屬於「環境用藥」,未持有用藥許可證、非販售業者之人,不可以打殺蟲藥的廣告。

一般人就算沒有營利的意思,只是因為庫存太多想要原價轉賣,但只要透過網路平台販賣,就屬於「廣告」了,許多人因為不知道這個規定而被他人檢舉、受罰,務必留意以免荷包破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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