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車
0
0 TWD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知道是什麼,那說到「良民證」大家就懂了,兩者其實是一樣的東西,只是許多人習慣稱良民證,其實良民證也不是一個什麼證書,有這張文件也不代表就是良民,而這張文件就是由警察機關所開立,記載該民眾有何刑事前科的文件。
不過並不是有犯罪,就一定會記載在良民證上,例如檢察官所為的「緩起訴」處分,雖然緩起訴的本質是有罪的認定,不過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的規定,緩起訴處分是不需登載在良民證上的類型,加上緩起訴處分也不會像法院判決書般公開,所以一般人是幾乎不太可能知道一個人是否曾經犯罪而被緩起訴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