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車
0
0 TWD
王先生因涉嫌詐欺案件,被檢察官聲請並經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某天,他想搭乘國內班機從臺中飛澎湖參加朋友婚禮,卻擔心自己一旦搭飛機離開本島,會不會違反限制出境、出海的規定?航空公司會不會不讓他登機?
「限制出境、出海」到底限制什麼?
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或法院為防止被告逃亡,可能裁定或核發限制出境、出海命令;在欠稅或欠健保費等行政執行案件中,行政執行署也可依法限制義務人出境、出海。
但重點來了:限制的對象是國際移動,不包括國內搭飛機旅行。
通常指禁止當事人離開我國領域(出國)。凡以飛機、輪船、交通工具直接前往國外,均屬出境行為,受限制出境命令牽制。
指禁止當事人以「出海」方式離開、或從事海上出航行為。實務上若裁定「限制出海」,就不得搭乘任何船舶離岸出海;含搭船前往境外,也涵蓋搭船前往離島。
屬國內航線,並非出境或出海行為,一般不在「出境、出海」限制的禁止範圍內。
本文案例的王先生,搭飛機到澎湖,不屬於「出境」,因為沒有出國,也不屬於「出海」,因為不是搭船而是搭飛機,所以王先生搭乘國內班機從臺中飛澎湖參加朋友婚禮,並不違反規定。
若裁定包含限制出海,則禁止搭船離岸出航(因此高雄→澎湖之船程會被禁止)。若裁定只寫「限制出境」而未包含「限制出海」,則僅禁止離境、出國,搭國內船舶赴離島不受「出境」限制禁止。
實務上為何要分出「出海」?
立法及裁判實務考量到:有人以船隻偷渡或漁船方式逃亡,或利用非正規口岸出國,故在「限制出境」外另增加「出海」措辭以堵塞逃亡路徑。法院若憂慮被告以船舶離境或搭船去離島再出國,會以「限制出海」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