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肇事者個資】車禍當事人可向警察機關申請什麼資料?如何申請?

2020-05-07

在路上跟陌生人發生車禍報警處理,警察到現場完成相關程序後,雙方各自離去。
這時突然想到自己沒有留對方的姓名、電話、地址等資料,如果對方之後不賠償,不知道對方個資,也無法申請調解或起訴,有什麼辦法取得對方肇事者的個人資料嗎?

可向警察機關申請資料

依內政部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下列文件或資料:

  1.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車禍現場即可申請),即可得知對方的姓名跟聯絡方式。
  2. 現場圖、現場照片(於車禍後7日可申請)。
  3.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於車禍後30日可申請)。

而申請書可至以下網頁下載:

且現在也提供線上申請的便民服務,以臺中市民眾為例,可至以下網頁線上申請,可節省許多時間的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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