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可以跟家長收定(訂)金嗎?

2019-08-01

簽約收定金係社會上常見的交易慣習,若交易金額越高或履約期限越長,約定收定金的比率會更高,不過有些行業的收費,被政府所管制,不能漫天喊家,例如居家托育(保母)契約之收費,須符合主管機關的規定,有個天花板(例如每月1萬5千元),而且也不能巧立名目另外收費,所以向家長收定金是否合法,許多居家托育人員就會有疑問了。

可以跟家長收定金

目前法規並未禁止托育人員跟家長收定金,所以家長同意的話,是可以合意收定金的。

而定金的金額、比例目前亦無規範,建議可以每月費用之半數為宜,契約成立後,定金應轉為第一個月之托育費一部

定金的作用

收取家金對於家長並不會不利,對托育人員和家長其實都有保障的作用,畢竟有時托育人員並不好找,家長也希望早點定下來;而托育人員也會希望家長能儘早確定委託,不然托育人員把名額空下來(法令有收托人數限制),但家長事後反悔,也是會造成托育人員的損失。

契約未履行,定金如何處理?

  • 家長事後因自己因素未簽約時,托育人員得沒收定金。
  • 托育人員事後因自己因素未簽約,須加倍返還定金給家長。
  • 因不可歸責雙方之事由而導致無法約,定金應返還家長。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我們預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