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在屋內自殺,房東可向繼承人求償

2019-12-11

所謂的凶宅,係指「房屋及附屬建物內曾發生自殺或兇殺等死亡事件」者,依我國民情,此類凶宅極度令人嫌惡,通常沒什麼人會住,交易價值大減。例如日前發生的「在租屋處殺死女友、二子」的案件,案發後該房屋其他租客都搬得一乾二淨,沒有人想繼續住。

如果您是房東,肯定損失慘重,發生房客在屋內自殺、或發生兇殺案,房東有何求償權利?可向誰求償?

房客在屋內自殺,可向其繼承人求償

房客在房內自殺,雖然應無造成房屋價值減損的故意,但具有一般智識之人,都能認知如果在屋內自殺身亡,將會使房屋成為凶宅,他人將心生畏懼而不敢貿然於房屋內生活居住,也因此難以出租或出售,屋主將受有「交易價值貶損」之損害,雖無故意,但房客仍具有過失。

而侵權行為所生之債務,亦為繼承之標的,雖然房客已經死亡,但只要其繼承人未拋棄繼承,房東仍可向繼承人求償,在房客遺留之遺產範圍內受償

但如果房客沒有什麼遺產(會租屋的人、又自殺,通常不會有什麼錢),告贏了也沒什麼用。所以房東可以考慮投保凶宅保險(保險公司已經有提供這類商品)降低風險,至少房客自殺了,保險公司還可以理賠損失。

房屋內發生兇殺案,可向凶手求償

依舉輕明重之法理,自屋內自殺者,房東都可以求償了,而在屋內殺人者,房東亦可向兇手求償。不過同理,這類兇手名下通常不會有什麼財產,雖然房東有法律上的求償權,但很難拿到賠償,兇手還不如把錢拿出來賠被害人家屬,還可以因此減刑呢,不會把賠償房東當作第一順位。

所以房東還是花點錢投保,才可以避免這類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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