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中受刑人,家屬可以幫忙繳納易科罰金嗎?

2020-03-30

對於刑度最高5年以下之罪,法官判決6個月以下者,可諭知得易科罰金。假若執行檢察官也同意易科罰金的申請,但因為受刑人無法繳納而先入監執行,在服刑期間,是否還可以申請易科罰金呢?家屬是否可為其代辦?

服刑中仍可申請易科罰金,親屬可代為申請

如為得易科罰金案件,得由受刑人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持證明文件(證明其親屬關係)及部分易科罰金之金額,到地檢署代受刑人聲請准予易科罰金及罰金分期繳納。

如為專科罰金或併科罰金案件,得委託他人到署代為一次繳清罰金。若欲聲請罰金分期繳納,得由受刑人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持證明文件及部分罰金,到署代為聲請罰金分期繳納。 

(資料來源:地檢署便民服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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