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商品照片用盜圖的,小心吃上刑事官司

2019-11-11

許多民眾在代購、經營網拍時,商品示意圖、照片沒有自己製作,直接上原廠、代理商的網站下載圖片,再上傳到自己的網拍頁面上使用。通常這麼做都沒什麼事,但假如被原廠、代理商盯上,可是有侵害著作權的刑事責任的!

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有關盜圖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權?幾乎是可以肯定的,只是程度高低的問題而已。

除非盜的圖連最低程度的創意展現都沒有,被認為非著作,才沒有侵害的問題,例如只是單純隨手拍的商品照片、未經任何後製、拍攝手法或角度也沒有任何特別之處,只是一個極平常無奇的照片,但這種照片應該也沒什麼人想要去盜就是了,會去盜圖就是覺得這個圖不錯可以吸引消費者目光,而這類照片基本上都有基本創意在裡面,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只要盜圖就會侵權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盜圖觸犯刑責,易科罰金也不少

為了便於販賣商品,直接複製別人創作的商品圖片(重製行為),貼在自己的網拍頁面上(公開傳輸),已潛在影響創作者、原廠、代理商的商業利益,觸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92條的規定

實務上通常不會被關,但刑度約在拘役40日至三個月徒刑之間(看侵權的質、量、收入等酌定),易科罰金每天算1000元的話,也是不小的支出。也有不少廠商會上網找這些盜圖的人提告,再要求數萬元不等的和解金。

自己拍攝商品照片,不觸法、也有創意

雖然盜圖通常不會有事,但仍建議民眾不要冒險,自己拍商品的照片、自己後製,事實上也花不了什麼時間,也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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