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開庭該怎麼辦?

2020-02-14

法院、地檢署於開庭前,除非是拘提的情形,都會寄送傳票,法院傳票都是以掛號寄送,而地檢署表示經費不足,常會以平信方式寄傳票,而常常有人因為沒住在戶籍地或因工作關係不在家,導致沒有收到傳票,等看到傳票時開庭時間已經過了。或是有人提前收到傳票,結果開庭當天生病發燒無法到庭。遇到這種情形,該如何處理?

應儘速向法院、地檢署陳報未能到庭之原因

先談法院部分,而法院又可分為民、刑事訴訟:

  • 民事程序:
    民事訴訟當事人未到庭,法院不會處罰當事人,但當事人可能會承受訴訟上之不利益。民事訴訟一造經傳喚未到庭,到庭之一造得當庭向法官請求一造辯論判決,若法官准許,則法官會聽取到庭一方之陳述,定宣判日後判決,不再開下次庭。
    所以如果您是民事訴訟當事人,發現錯過庭期後,若是未收到傳票,請具狀向法院陳報傳票未送達;若是因突發事故(要有正當事由)而無法到庭,亦請檢附證據向法院陳報。
    法官若認為您非無故不到庭,則可能裁定再開言詞辯論,排定庭期續行辯論。但如果法官已經宣判了,那只能提起上訴救濟了。
  • 刑事程序:
    刑事訴訟如果您是告訴人,那不到庭通常沒關係。但如果是被告,沒到庭就很嚴重,法官可能會核發拘票請警察到住家、工作地點逮人,若沒拘提到則可能發佈通緝。
    所以如果您是法院刑案的被告,發現錯過庭期後,若是未收到傳票,請具狀向法院陳報傳票未送達;若是因突發事故(要有正當事由)而無法到庭,亦請檢附證據向法院陳報。若法官認為有理由,就會再給機會,重新排定新的庭期。

再來是地檢署部分:

地檢署的傳票距離開庭時間通常較近,又常用平信寄,沒收到的機率較高。如果你知道自己牽涉刑事案件(例如去過警局做筆錄),則戶籍地或居住地應留意信件,最好要有信箱,免得信件寄丟。如果發現錯過開庭時間,也是一樣趕快具狀向地檢署陳報未到庭之理由,被告若未到庭,即可能遭拘提、通緝。

不論是法院或地檢署,民眾發現錯過開庭時,可先打電話向書記官(傳票都有書記官的股別、分機)說明,然後具狀陳報未到庭事由。

如果沒有住在戶籍地,請交待家人注意司法信件

從執業到現在,已經遇過太多沒住在戶籍地的民眾,家人收到司法信件卻不通知本人,也不代為拆閱,導致本人不知道開庭日期,衍生不少麻煩。

所以如果自己牽涉司法案件,又沒住在戶籍地,請交待家人要注意信件,收到司法信件時務必第一時間通知。或者是回戶籍地居住、向法院或地檢署陳報其他方便收信的地址,以免未收到重要信件而損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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