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滿載「貨高過肩」危險上路!機車載貨尺寸限制與掉落罰則
在繁忙的街頭上,經常能看見外送員或物流士為了趕時間、拚件數而克難上工。日前就有民眾目擊一名外送員在停等紅燈時,不但在車陣中低頭滑起手機,定睛一看更讓人倒吸一口涼氣,他的機車上竟然塞滿了密密麻麻的貨物,從腳踏板、後方置物箱到車身兩側全都綁得水洩不通,甚至連疊上去的貨物高度都直接超過了騎士的頭頂。
這樣「貨高過肩」的誇張景象不僅搖搖欲墜,也讓周遭用路人捏了一把冷汗。知情人士透露,物流與外送行業多半採計件獎金制,為了多賺點生活費,許多基層人員只能鋠險「超載」多載一些。然而,這種把馬路當特技場的危險駕駛行為,不僅威脅自身安全,也隨時可能面臨嚴格的交通取締。
針對機車載貨之尺寸限制、法規依據、罰則以及貨物掉落之法律責任,整理如下:
機車載貨有何尺寸限制?法規依據為何?處罰多少?
機車載貨的尺寸限制、法規依據與罰則如下:
機車載貨尺寸及相關限制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機車載物之尺寸及重量限制如下:
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
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
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50公分)。
重量限制:
小型輕型機車:不得超過20公斤。
普通輕型機車:不得超過50公斤。
重型機車:不得超過80公斤。
具封閉式貨箱之電動三輪重型機車:不得超過200公斤,且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貨箱以外。
違規處罰金額
機車附載物品若未依上述規定裝載(包含超長、超寬、超高或超重等違規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如果貨品掉落的話,又有什麼處罰?
機車載運貨物於行駛途中掉落,駕駛人將面臨行政處罰;若因而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物毀損,亦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與刑事責任,其行政處罰為:
未致人受傷,處以罰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車輛裝載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者,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車載運貨物必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款第8款規定,汽車包含機車。
致人受傷:除了罰鍰外,吊扣或吊銷駕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3項規定,裝載貨物掉落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司法實務亦肯認,機車裝載物品未捆紮牢固致掉落,構成該條違規,惟主管機關裁罰時,仍應考量掉落物特性及具體危險等情節,避免裁量怠惰與違反比例原則。
律師提醒與建議
物流從業人員為了追求績效與獎金,常面臨貨量龐大、需以機車大量載運的壓力。然而,將機車堆疊至「貨高過肩」不僅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高度與重量的限制,若行駛中不慎掉落貨物,更將面臨高達上萬元的罰鍰。
一旦因此釀成交通事故致人傷亡,更會面臨吊扣、吊銷駕照以及沉重的民事賠償與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建議外送與物流業者應合理調配運送趟次,切勿為了拚績效而冒險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