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刑法的「兩小無猜條款」?

2021-09-27

兩個人說好合意發生性行為,並非一律合法喔,我國刑法考量年紀尚輕的青少年,對於性觀念、身體自我保護的意識還不健全,不希望在衝動之下與他人性交,於是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16歲之人,不可與之有性交或猥褻的行為,否則將受刑罰處罰。

刑法第227條的要件及處罰

  • 對於未滿14歲之人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未滿14歲之人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猥褻之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小無猜條款的法律規定和立法目的

如果是滿18歲之人對未滿16歲的青少年為性交行為,就是依前述刑法第227條規定處罰。

但如果是未滿18歲之人犯之呢?或是兩個人都未滿16歲,互相均觸犯此罪,雖然刑法第18條第2項已規定未滿18歲之人犯罪可以減輕其刑、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情形下也可能不需要以刑罰處理。

但畢竟刑法第18條第2項之減刑是「得」,法官還是有權決定不減刑,硬要判刑也是可以的。所以立法者還是希望設置一個條款,讓因相戀自願發生性行為之年齡相若的年輕男女 ,一律減輕或免除其刑。

故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就是所謂的兩小無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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