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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郁霆、蔡如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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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經驗法則」、「論理法則」、「證據法則」?
2022-06-22
二審法院的採證、 認事如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或「證據法則」有悖,即屬違背法令之情形,當事人得援為第三審上訴之理由。
經驗法則:
一個人其於日常生活經驗累積後歸納累積所得之定則,並非個人主觀上的推測而言。
論理法則:
以邏輯分析的方法進行判斷與推理的規則。
證據法則:
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如何透過證據來認定事實,做出判斷的相關法則。包括證據方法及調查程序(證據應該以何種方式呈現)、舉證責任的分配(當事人間由誰負擔證明的責任)、證據排除法則(何種證據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基礎)、證明力(如何評價證據的證據價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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