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會被羈押嗎?
大學生小軒因為手頭拮据,在臉書的「偏門工作」社團看見一則徵才貼文,內容聲稱只要依指示持提款卡到 ATM 提領款項,就能輕鬆賺取 1% 報酬,小軒心動之下便加入,成為詐騙集團的車手,幾次順利提領後,他以為風聲不會太緊,卻沒想到警方早已鎖定行蹤。
某日,小軒依指示到 ATM 提款時,當場遭便衣警察逮捕。警方通知家屬到派出所時,小軒的父母才震驚得知真相,焦急地詢問律師:兒子會不會因此遭到羈押?
有共犯未到案而有勾串之虞、反覆實施詐騙之虞,是車手常見的羈押事由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七、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之詐欺罪、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詐騙集團是一個分工精細的組織體,除了金主老闆之外,還會有各層級的管理、部門人員、各司其職,例如在機房內打詐騙電話的話務手、負責機房電子設備的電腦手、處理贓款洗錢的水房、交付存摺或提款卡的取簿手、到ATM領錢的車手等等。
所以當車手遭警方逮捕後,檢察官、警察的目標就是追緝其他集團成員(雖然最後大概率抓不到),會擔心車手如果訊後請回的話,車手會去聯繫其他詐騙集團成員告知偵查情報,導致更難查緝,因此現在檢察官常以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車手有勾串共犯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對車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且法院也加以准許,在實務上是十分普遍的。
此外,如果車手提款次數不止一次,甚至是持續性得到各地ATM提款,也很容易被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的「反覆實施詐騙犯罪之虞」(提款行為也是詐欺犯罪的分工態樣),而遭到預防性羈押。
孩子當車手被抓,該委任律師幫忙辯護嗎?
當大學生因為網路上所謂高薪兼職,誤入詐騙集團成為提款車手被警方逮捕時,家屬往往一時手足無措。及早委任律師,對於案件的發展至關重要:
立即接觸與法律訊問介入:律師可於偵查階段,與被告接見討論案情,並陪同警詢、偵訊,避免被告在未充分理解其法律權益下遭訊問,降低其不利陳述發生的風險。
降低羈押風險、爭取交保可能:律師會評估被告是否符合交保條件,如無逃亡嫌疑、有固定住所、在學身份與家庭支持等,有助於檢察官、法官准許交保。
明確辨識角色定位與防禦策略:律師可協助被告釐清其是否為主犯或純車手,據此擬定辯護方向,例如爭取緩起訴、緩刑或減輕刑責。
情緒與家屬協助協調:律師的介入也能減緩家屬的焦慮,尤其被告遭羈押禁見時,家人無法得知被告在看守所內的情況,律師可以至看守所與被告接見討論案情,亦可協助轉達不涉及案情的事項予家人(例如看守所內需不需要錢、缺衣服被子、要不要會客菜等),至於案情方面,亦可實際協助被告建立訴訟上的防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