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女性,就可以請生理假嗎?停經者可否請生理假?

2023-01-31

相信許多人都知道,女性員工每月可請生理假一次,且雇主應發予半薪之薪資,其依據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而且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之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員工須提出「因月經來致工作有困難」之證明文件。

不過法條畢竟是寫「生理日」及「每月可請假一日」,如果女性員工已經停經(例如年紀大明顯已過更年期)者,還可以請生理假嗎?

女性員工請生理假,仍以「未停經」為必要

從勞動部及前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釋,可知可請生理假者,雖無年齡限制,但仍須以女生員工仍有排卵、尚未停經為必要,若高齡女性勞工已停經,並不會每月因月經來潮而有身體不適的情況,則不得再請生理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年6月14日勞動三字第0910026837號函釋:「依據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兩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女性受僱者在停經前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並無年齡之限制。」

勞動部105年2月3日勞動條四字第1040132621號函釋:「因病切除子宮及卵巢,如經由適當醫學方法合理判斷女性勞動者仍有排卵 ,且於排卵日及原行經之日仍因荷爾蒙變化而有身體不適,應可屬『廣義生理日』,如因而致工作困難,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生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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