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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參與一場民事訴訟,法院早早排定下週五上午要宣判結果。不巧的是,當天臺中市因颱風來襲宣布停班停課,法院自然也停班。黃小姐心想:「那法院會不會改時間?會不會通知我?」結果等了一整天沒消息,也沒看到新的通知,讓她忐忑不安。
法院宣判日遇上颱風假怎麼處理?
法院的訴訟案件言詞辯論終結後,法院會定期宣判,如果原定宣判日適逢颱風來襲,法院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宣布停班時,法院當然也停班,就不會在當日進行宣判。
遇此情況時,法院不會另外通知當事人更改宣判日,也不會補開庭,原則上就順延到隔一個上班日宣判。
當事人需要注意什麼?
不必擔心漏掉通知,因為法院原則上不會再寄發書面或電話通知。可於風災過後第一個上班日聯繫法院書記官查詢宣判進度,如原本打算當日親自到庭聆判,可選擇改以電話詢問書記官或網路系統查詢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