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門號借給別人使用,借用人欠繳電話費,本人要負責嗎?

2021-10-28

申辦手機門號,然後借給親友、甚至陌生人使用,都不建議這麼做。因為你無法控制別人如何使用這個電話號碼,如果拿去作詐騙使用呢?當檢警以手機號碼追人時,會先找上門號的申請名義人,且實務上也不乏擔任電話號碼人頭之人,被判處構成幫助詐欺罪的案例。

當然可能沒這麼嚴重,但單就積欠電話費不繳這件事來說,也是夠麻頭的了。借用人事前口口聲聲說會幫忙繳電話費,如果不繳呢?當電信公司提起訴訟追償積欠電話費時,抗辯門號不是自己用的,要求電信公司跟實際使用者追討,是否有理由呢?

門號申請人,有支付電話費的義務,不得以「非門號使用人」之理由對抗電信公司

舉例而言,對電信公司來說,既然是A來申請門號,當然A就有義務繳納這個門號的電話費,而A把門號交給B使用,這是A、B二人自己的事情,雖然A、B可以約定誰付電話費,但這約定實際上不關電信公司的事,這也是所謂「債之相對性」的概念,A、B不能以自己的約定去對抗電信公司(電信公司:你們的約定關我屁事,申請人就是要繳電話費)。

而且電信公司的申請門號定型化契約,也會規定申請人有義務依繳費通知單所定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如果申請人將門號交由他人使用,申請人仍應負責繳納費用

所以才說,把門號借給別人使用,無疑就是承擔「自己花錢讓人免費打電話」的風險,當借用人欠繳電話費時,申請人須先向電信公司繳掉欠費後,才能再向借用人請求返還,也是繁瑣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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