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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一封署名「某某某律師」、「某某法律事務所」的信函,裡面提到受委託人委任代為發函,並要求我要履行、遵守某些事項,為什麼會收到律師函?收到後該做什麼呢?
什麼是律師函?
律師函係指「以律師或事務所名義」寄發的信函,也可與存證信函搭配使用。
律師不會無緣無故發出一份律師函(當然是要收費的!),一定是受到客戶的委託,才會發函,其目的通常是「催告」對方履行法律上義務,或是為了中斷時效的進行。
我們可以把律師函當作是「比存證信函更為重要」的警告信,是十分正式的信函。
收到律師函,要回應嗎?或是該怎麼做?
會花錢委託律師發函者,通常已經下定決定要處理糾紛,不會輕易罷休,若發函後未獲得回應,繼續委託律師進行訴訟的機率很高。
所以收到律師函後不理采、不回應,並不是一個好的處理方式,只是將自己更加曝露於訴訟風險之中。
每個事件的背景事實、法律適用都有所不同,所以收到律師函該如何處理?不能一概而論。
而且大部分律師在發函,主要是轉述其委託人的主張,有的會在在信函末段提及你構成什麼什麼犯罪。但還不要緊張,律師函寫的內容,未必就全部都是對的,其中多半省略到了訴訟上的舉證、將犯罪條文適用範圍極大化,實際上未必是真的。
所以收到律師函後,找律師諮詢決定因應方式,才是一個正確、保障權益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