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法院提存金,有哪幾種方式?

2025-07-16

欲聲請假執行、假扣押或假處分的強制執行之擔保提存,或債權人拒絕受領款項之清償提存,都需要將現金交付法院,我們稱之為「提存」,而繳納提存金給法院,除了捧著現金到法院之外,還有哪些方式呢?

繳納提存金的幾種方式
  1. 現金:這是最單純、簡單的方式,帶著錢到法院辦理提存時,直接將現金繳給法院,但比較適合金額較低的情況,畢竟抱著幾百萬元的現金,許多人都會有點擔心。
  2. 匯款:如果金額較高,可以先將提存款項匯入法院的「提存金專戶」,各地方法院的網頁都有提供提存金專戶的帳戶名稱,不過建議民眾欲以匯款方式繳納提存金時,可先打電話詢問法院提存所,有關管轄(以免匯錯法院)、備註欄填寫內容等事項。
  3. 票據:除了現金、匯款之外,也可以使用「票據」繳納,但限於郵局「匯票」或銀行開立之「本行支票」,受款人填寫法院完整名稱,於辦理提存當日持票據用以繳納提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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