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二手車,原廠卻用個資法拒絕提供維修紀錄?其實,理由站不住腳

2026-01-04

小王向二手車行購買一輛二手車,完成過戶後,為了確認車況是否如車商所說「無重大事故、里程正常」,小王親自到該品牌的原廠服務據點,申請查詢這輛車過去的原廠維修紀錄與保養時所登錄的里程數。

小王明確表示:

  • 不需要前車主的姓名。
  • 不需要電話、地址或任何聯絡方式。
  • 只想知道這台車有沒有重大維修紀錄、以及歷次保養時的里程數。

然而,原廠卻回覆:「這些資料涉及前車主的個人資料,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無法提供。」這讓小王相當疑惑:我只是查車的維修與里程,跟前車主的個資到底有什麼關係?

問題核心:車輛維修與里程紀錄,是「個人資料」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關鍵在於:什麼才算是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保護法怎麼定義「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

是否屬於「個人資料」,重點不在於「資料是不是曾經跟某個人有關」,而在於:該資料本身,或與其他資料結合後,能不能識別出「特定自然人」是誰。

車輛維修與里程紀錄,為何不屬於個人資料?

單純的車輛資料,不具識別性

車輛的原廠維修紀錄、保養項目、當時登錄的里程數,本質上是:

  • 關於車輛本身的技術與使用狀態資料。
  • 並非關於「人」的資料。

在不包含、也不搭配以下資訊的情況下:

  • 前車主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聯絡方式。
  • 地址或其他可識別身分的資料。

單純的維修與里程紀錄,無法識別出前車主是誰。

沒有識別力,就不適用個資法

實務與法理上普遍認為:

若某項資料在未結合其他個人資訊的情況下,無法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自然人,即不屬於個資法所保護的「個人資料」。

因此,原廠若僅提供:

  • 車輛的維修項目。
  • 是否有重大修復。
  • 各次保養時的里程數。

並不會侵害前車主的個人資料權益。

原廠可以怎麼做,才是合法又合理?

事實上,原廠完全可以在合法範圍內提供資訊,例如:

  • 僅提供「去識別化」後的資料。
  • 不顯示任何前車主姓名、電話、地址。
  • 僅就車輛本身的維修、保養、里程進行說明。

這樣的作法,不違反個資法,也能保障新車主作為所有權人,對車況的知情權,同時避免二手車交易中「事故車、調表車」的爭議。

結論:用個資法拒絕提供維修、里程紀錄,理由並不正確

總結來說:車輛的原廠維修與里程紀錄,在不涉及、也不揭露前車主身分資訊的前提下,並非個人資料,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

因此,原廠若僅以「個資法」為由,一概拒絕提供這類資料,法律理由並不充分,也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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