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菸實名制的適法性?

2022-05-09

立委蔡壁如、林為洲提議實施「買菸實名制」,日後買菸也必須插健保卡,其理由有兩個:(1)確保不讓未滿18歲的人買到菸。(2)可以統計國內抽菸人口、平均年齡等。

但這種制度如果實施,也是很明顯違反比例原則而違憲的

不讓未滿18歲的人買到菸,就一律採取實名制,蒐集買菸者的個人資料,已違反「最小侵害性」的原則。

大部分的人一看就知道有沒有滿18歲,根本沒有因為年齡而實名制的必要,而現在店員針對長相稚嫩不確定年齡者,也可以要求其出示證件。如果是怕店員放水,正確的作法應該是加強對於販售端查核年齡的監督,而不是一干子打翻一船人要求所有人都要實名制而侵害民眾隱私。

而藉買菸實名制來蒐集公衛數字,但蒐集這個數據可以作什麼呢?不論是哪個年齡層,都應該是要減少抽菸人口的、防制菸害的,而從國內肺癌患者的資料數據中,已經可以建立抽菸人口年齡層的基本資訊了,也不是進行口罩實名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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