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

公司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得為保證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甲公司在他人本票背面蓋大小章為背書,則甲公司是否應負背書人責任?甲公司可否主張背書與保證性質類似,而不負背書人責任?

甲向錢莊借貸,錢莊要求需要提供連帶保證人,而乙則是A公司的負責人,甲找乙拿A公司出來當借貸的保證人,乙也同意了,試問A公司擔任甲的連帶保證人,是否有效?

甲向法院提起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訴,起訴時未繳納裁判費,法院在核定訴訟標的價額時,並未以土地公告現值核定之,而是自行參考鄰近土地實價登錄資訊核定標的價額,認為土地市價為5000萬元,命甲於五日內補繳裁判費45萬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