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話、私訊中謾罵人,是否成立犯罪?

2019-11-20

在電話中、Line私訊中和人吵架,結果被罵三字經,可不可以提告妨害名譽的犯罪呢?這也是民眾常會詢問的問題,但如果是在電話中、私訊中被罵,不符合刑法第309條「公然」及310條「意圖散布於眾」的要件,所以是不會成立公然侮辱或誹謗罪的,就不用浪費司法資源提告了。

不過如果除了被罵外,還包含了人身安全、財產的恐嚇言語,則是有可能成立刑法305條的恐嚇罪,但必須有證據才行,若無錄音佐證,還是很難告得成的。

而縱使不成立刑事犯罪,如果常常這樣被罵,或被一直打騷擾電話,導致精神衰弱等情形,則可以檢據相關事證,透過民事程序請求對方賠償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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