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該找律師寫訴狀嗎?

2020-03-09
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寫訴狀嗎?律師解析委任與自寫的利弊得失

打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寫訴狀嗎?判斷關鍵與委任評估

許多人在收到法院公文時,第一個念頭都是:「能不能自己寫書狀就好?」這是一項重要的法律決策。書狀不僅是文字的堆疊,更是法律觀點的攻防與證據的梳理。

評估委任律師的 3 大關鍵時刻

  • 標的金額高低:若涉及財產權利重大,錯誤的書狀內容可能導致無法挽回的判決。
  • 案情複雜程度:涉及多項法律爭點、證據鏈破碎的案件,律師的法律分析能大幅提升勝率。
  • 法律知識背景:若您不熟悉舉證責任與法律構成要件,委任律師能有效避免程序瑕疵。

自己寫書狀 vs. 律師代寫的差異

比較項目 自行撰寫 委任律師撰寫
法律論述 依個人經驗,缺乏法律專業論述 精準引用法條,建構法律爭點
舉證效益 難以釐清證據與法律的連結 專業整理證據,強化證據價值

訴訟建議

訴狀是法官認識案情的第一印象。若您認為案件涉及核心權益,建議儘早諮詢律師,評估是否僅需書狀撰擬服務,或是需要全程訴訟代理,以發揮最大訴訟效益。

如果你是權利被侵害想要提出救濟,而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向行政機關提出訴願),救濟程序的開啟,必須提出訴狀。而如果是被他們提告或被司法追訴,如果要有效防禦答辯,也同樣要提出訴狀。

假如你已經自己去開過一次庭了,法官、檢察官是否沒時間聽你具體陳述、要求你回去以書狀表示意見呢?而書狀要怎麼寫?是不是請律師幫忙寫比較好? 

不要忽視書狀的重要性,比開庭的陳述還要重要得多

如果你有自己出庭的經驗,應該會發現開庭時間不長,通常2、30分鐘而已,而過程中法官也分別有問題詢問兩造,而一些法律程序的用語也聽不太懂。自己有許多委屈想跟法官陳述,但卻被打斷、筆錄也沒特別紀錄,這是該如何是好呢?

法院的裁判基礎,除了證據外,就是雙方主張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了,因為開庭時間不長、筆錄也未必紀錄詳實,法官在寫判決書時,最重要的資料就是兩造的書狀了,唯有以書狀白紙黑字呈現的主張和法律依據,才能讓自己的主張凸顯在法官眼前,也才能影響法官的心證。

請律師寫書狀的優勢

書狀並不是流水狀的書寫就好,除非是很簡易的案件,不然也是無法從司法院書狀範例、線上書狀生成網站寫出來的,而在提出書狀給法院前,書狀內的主張,是不是對訴訟有幫助?是不是有講到重點?不小心造成反效果?也是不可忽視的問題。
而律師則可依辦案經驗,可對症下藥在為當事人撰寫的書狀點出重點,並提出相對應的法律依據,而且收費也比整案委任律師的費用便宜,用較低廉的成本增加案件勝訴的機會,一紙專業的訴狀,是遠比在法庭上的長篇陳述有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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